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湾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湾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湾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湾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名称)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湾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19〕22号、关于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湾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300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估算投资1572.9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规模:(一)引水工程:新建分水闸1座,设引水钢管长93米。

(二)水源工程:新建蓄水池1座,容积9.0万立方米,蓄水池护坡采用六边形砼板砌护;新建过滤房1座(含过滤间配电室、管理房),总建筑面积149.4平方米,为砖混结构,配套潜水泵2台,砂石+叠片组合式过滤器2套,施肥系统2套:铺设输水干管2.68公里,采用PE管,管径450毫米,压力等级0.8兆帕,配套建筑物9座,其中阀井5座,过路2处,穿渠1处,过沟1处。新建调压池1座,容积200立方米,为封闭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三)田间工程:铺设地埋PE管长48.49.公里,管径315~90毫米,压力等级为0.6~0.8兆帕;铺设地面PE管长23.92公里,管径75 毫米,压力等级为0.25 兆帕;铺设滴灌带长2349.66公里。配套管道建筑物547座,其中阀井158座,过(穿)路5处,过沟1处,出地竖管保护井383座。

(四)自动化控制系统:在新建管理房设置灌溉分控中心1处,主要安装工作站、操作台、监控显示屏、网络安全设备等首部厂房安装泵站自动化控制设备1套,监控设备4套,安装减压池自动化控制设备1套,安装田间电动阀144台,控制器134台,田间墒情监测仪1套,农田小气候气象站1套,配套其它信息化和自动化设备及网络安全系统。

(五)输配电工程: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0.9公里,安装变压器1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开工日期:2025年1月27日

竣工日期:2025年4月27日

共计:92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572.95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合同及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者为不合格(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开标日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其余地方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8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CA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联系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海原县黎明路水务局

联系人:马建博

电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兴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南100米院子

联系人:马小燕、马娟、马思远

电话:0951-*******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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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效节水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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