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龙华区私募基金及其他新兴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开采购公告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龙华区私募基金及其他新兴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开采购公告
为更好促进龙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深圳产融结合示范区”,促进龙华区金融机构合规稳健运营,推动金融机构发展风险因素出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2025年龙华区私募基金及其他新兴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辅助服务项目”的协助开展单位,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协助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开展项目
2024-2025年龙华区私募基金及其他新兴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辅助服务项目。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且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组织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组织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项目组所有成员应当熟悉和了解金融机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有一定金融发展及风险处置工作经验;
(四)私募基金风险管控服务。一是前置核准指导服务。依托深圳市私募联合会商机制,为拟招引至龙华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产品提供前置核准指导服务,加强对私募管理人及私募产品的风险审核判断,推动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产品准入有序开展。二是协助私募基金风险管控。按照国家及市级监管机构要求,协助推动辖区内已过会未备案或僵尸机构、失联机构等问题机构的出清,按要求配合对问题机构的调研取证,推动辖区问题机构加快整改进度,提升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质量;
(五)其他新兴金融业风险管控服务。按照国家及市级监管机构要求,协助推动辖区内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其他新兴金融行业风险事件管控;
(六)协助提供政策建议。一是协助开展调研活动。协助走访调研龙华区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在广泛结合国家资本市场新规及其他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掌握龙华区企业上市发展的不足和堵点。二是协助政策制定。协助龙华区制定科学系统的上市培育政策及拟上市企业入库标准,协助龙华区形成梯度化的上市培育储备队伍,推动龙华区形成高质量的上市储备资源;
(七)协助开展上市培育和投资交流活动。一是协助组织开展上市培育活动。协助推动辖区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同交易所、券商及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的交流,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行业实务经验分享等活动形式,协助推动辖区上市储备企业择优选择上市路径,促进上市企业充分利用定向增发、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资本工具或手段做大做强。二是协助组织开展投资交流活动。协助开展机构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相关活动,搭建机构投资者同龙华优质上市企业的沟通交流桥梁,促进龙华区上市企业价值发现,鼓励龙华上市企业通过股票回购、现金分红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加大回馈投资者力度,提升上市企业整体市值规模;
(八)协助开展科创企业投融资活动。为龙华区科创企业投融资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促进投资机构与科创企业之间的项目信息交流。协助开展相关科创企业投融资专题活动,优化投融资推广效率,推动辖区科创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资金实现快速发展。
五、服务期限与项目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2个月,项目经费不超过58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递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0楼B2005-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稳定科办公室(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
附件:2024-2025年龙华区私募基金及其他新兴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辅助服务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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