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洪区建〔2024〕63号,建设单位为怀化市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 5718.1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
1.2.2 建设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分拣中心及垃圾预处理车间,川山路、桂花园、桃李园、雄溪路中转站绿化硬化工程及水电管网配套设施等,工艺设备:更新小型新能源垃圾清运车90辆、垃圾焚烧转运车3辆、分类垃圾桶500个,更换垃圾压缩设备4套、喷除尘设备4套、除臭设备4台,更新改造智慧控制系统4套、垃圾接收及分拣设备1套、垃圾预处理设备2套、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1套等。本次招标规模约3108.52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 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 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 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 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10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180?天(日 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设施设备采购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1.5 招标编号:GZJY-HH-********;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 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 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洪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45-*******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0745-*******,QQ*********。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怀化市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0*****700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26栋1单元301室
联 系 人:彭勇
电 话:185*****657
标签: 置和转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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