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驿站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更新驿站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更新驿站房屋拆除工程,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小学西侧城市更新驿站;

2.1.2工程规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残余价值为人民币******元;

2.1.3工期要求:按交房进度进行拆除;

2.1.4施工要求:施工方听从委托方指令进行拆除作业,包括拆除门窗、设施设备、楼幢、机械或人工作业方式等;主体房屋拆除施工前需安装扬尘监控设备;拆除前须断水、电、气以确保安全;外围墙不列入拆除范围。严格执行作业安全、扬尘防控、渣土清运等有关规定,并服从任港街道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清除地面(自然地坪)以上的建筑物,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原场地及周边场地须覆盖6针防尘网。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清运,场地内拆解出来的水泥块、钢筋、垃圾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施工方须新建约20m大门硬质围挡,具体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施工员缴纳的意外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拟派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3.3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自2023年10月以来的拆除业绩,须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合同、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5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勘查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552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5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9*****903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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