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兖矿超洁净煤研发中心)建设设备(二)招标公告
创新能力(兖矿超洁净煤研发中心)建设设备(二)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兖矿超洁净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二)采购。
项目编号:HYHAYK2016-059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兖矿集团面向现代煤化工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组建兖矿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超净煤研发中心,改造升级研发场所,完善研发设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煤气化、煤化工及精细化工新技术,提升煤的清洁利用水平。
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邹城市北宿镇;
3、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允许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包1 | ||
1 | 电子配料称 | 3台 |
2 | 电子天平 | 1台 |
3 | 全自动压汞仪 | 1台 |
4 | 汞分析仪 | 1台 |
5 | 粉体颗粒流变仪 | 1台 |
6 | 热重分析仪/差示热重分析仪 | 1台 |
包2 | ||
1 | 鼓风干燥箱 | 1台 |
2 | 自燃温度测试仪 | 1台 |
3 | 粉体电阻率测定仪 | 1台 |
4 | FTIR多烟气成分分析仪 | 1台 |
5 | 在线CEMS系统 | 1套 |
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设备的成套及供货、运输、卸车、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报价范围包括设备费(含备品备件)、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安装及调试费、验收费、培训及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含17%增值税专用票)等全部费用。
5、交货期:除包2中“在线烟气分析系统”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45天内交货,其他设备交货期均为合同生效后90天内交货;
6、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均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
3、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三个的本次采购内容中的每类设备的生产或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用户反馈证明材料。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9日8: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12月13日17:00 (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包,售后不退。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人报名时须将以下资料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Email:hyhasx@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收款单位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山东省济南市济东支行
账 号: 37001 ********01 50696
汇 入 地: 山东省济南市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秦霄峰、刘贤军
联系电话: 158*****133、****-********、********
邮箱: hyhasx@163.com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A招标三部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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