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经济开发区海康威视北侧地块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鹿泉经济开发区海康威视北侧地块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经济开发区海康威视北侧地块环境提升工程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鹿泉经济开发区海康威视北侧,本次提升面积约9960平方米,场地现状为山皮土和部分垃圾渣土。涉及内容包含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垫土)、栽植白皮松、喷播草籽(七种野花宿根矮桩组合)、新建给水、喷灌设施; 2)建设地点:鹿泉经济开发区海康威视北侧;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鹿泉经济开发区海康威视北侧地块环境提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证上的专业须含“园林”或“绿化”字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1 00:00至2025-01-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 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中的新CA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1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7.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7.4本项目为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评审。 7.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00元,由招标人支付。 7.6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7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7.8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刘亚斌,联系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凯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佳瑜,联系电话: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sn********@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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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凯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开发区昌盛大街8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C座5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亚斌 | 联系人: | 孙佳瑜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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