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全省系统机动车玻璃理赔专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全省系统机动车玻璃理赔专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2026年度全省系统机动车玻璃理赔专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批准,就“2025-2026年度全省系统机动车玻璃理赔专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ZJXR-********-01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全省系统机动车玻璃理赔专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为各地市分公司的车险理赔提供机动车玻璃理赔专项服务。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确定两家中标供应商,分配方式:按份额直接分配,互为兜底服务商,每季度按考核得分调整分配份额。若因未按需求方要求及时交付,经需求方三次(含三次)以上催告并影响需求方正常生产的,或无正当理由发生需求方质疑或需求方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需求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符合本服务要求(详见“服务招标需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f、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允许转包。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a、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玻璃修复及销售等经营内容;
b、具有汽车玻璃品牌生产厂家授权或经销商授权的;
c、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d、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或其实际控制人员曾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有过恶意投诉、无理闹访、威胁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恶劣行为的,不予接受;
e、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或其实际控制人员曾参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恶意扩大保险损失等保险欺诈的,造成保险公司利益受损的,不予接受;
f、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具体不存在以下情况:1)参与供应商法人不一样,但实际股权人一样;2)参与供应商有同一股东,且在其中一家持股超50%;3)参与供应商均由一家公司控股;4)参与供应商其中一个控股另一个。
6、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名字,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2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标书售价(元):300.00(售后不退),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7、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接受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B座5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B座5楼会议室。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交即走。
10、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投诉。
11、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
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杭州市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B座5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3*****153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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