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房数据库维保询价公告

中心机房数据库维保询价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

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

购时间

备注

1

急中心机房数

据库维保服务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数据库系统安全,项目内容包含中心机房数据库运维、虚拟化备份和容灾服务等,并提供驻场工程师1名及1年7×24小时的售后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13.8

2025年1月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5.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参与采购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包括:

1.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厂家正式授权证明,须包含产品经销授权信息、培训支持、售后服务等事项内容;

4.近三年军队釆购网“军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5.详细报价清单(签字,盖章,日期缺一不可);

6.公告发布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及依法纳税记录;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三、材料递交方式

密封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邮寄,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四、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六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9-********

附件:1.中心机房数据库维保服务参数

空军第九八六医院信息经管科

2024年12月31日

  • 附件【附件1:中心机房数据库维保服务参数 - 参数论证.docx】已下载 次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数据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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