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实训室仪器采购(16A7053)采购公告
固废处理实训室仪器采购(16A7053)采购公告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品牌厂商出具的代理商代理资格证明,并由制造商或品牌厂商出具由制造商或品牌厂商进行售后服务的证明。
2.所有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产品(仪器)彩页资料(加盖鲜章)。
3.制造商或品牌厂商必须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4.投标人需自带电脑到现场演示3D仿真软件样品。
获取文件期限:2016年12月9日至 2016-12-15 14: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2-15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2-15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谈判开始时间: 2016-12-15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
采购经办人:杨皓丽
采购人电话:181*****555
采购人地址:江津双福大道9号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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