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建设厅《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拟重新提报推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营市内或已在东营市内设分支机构的房屋市政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在职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业培训机构等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便于管理,申报工作依托单位进行,不接受个人申报。各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在编干部职工等不得申报。

二、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做到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学术严谨。

(二)熟悉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特点。

(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危大工程专业工作经验。

(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者可优先选用)。

(五)时间充裕,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七)未因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因其他原因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或记录不良行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参与安全生产重大课题和重大事项研究,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二)参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关键节点验收、安全文明工地现场验收、安全技术咨询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整治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查找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五)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六)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为事故原因分析、责任界定提供技术支持。

(七)为改善全市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参与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资料初审、现场验收、组织评审工作。

(九)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专业技术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专家申报表》《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电子版及扫描件);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扫描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

(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

(五)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材料(提供扫描件);

(六)二寸照片2张(提供电子版)。

以上所有材料以专家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县区、开发区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市直企业以企业为单位发送。

五、组织申报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县区推荐、市级核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组织做好本县区所属企业相关专家申报工作,并做好专家初步评选审核工作,专家申报时可自选最擅长专业(限3项)进行报名。报名申报表和汇总表由县区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组织人员对拟申报专家资格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按规定数量选拔后予以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为专家颁发聘书,聘期3年。专家库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补,调整增补后的名单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1. 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专家申报表

2. 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

3. 各县区、开发区专家数量分配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0546-*******,dyjsajz@dy.shandong.cn)

附件1-3.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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