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营业厅广告发布及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营业厅广告发布及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016-12-09 03:06:49


1.1比选公告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营业厅广告发布及物料制作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 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范围具体如下: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营业厅广告发布及物料制作服务,提供营业厅节日促销(元旦、五一、十一)广告设计延展、制作、安装等相关服务。服务内容需包括现场勘测、门店广告位发布计划、画面延展、材料辅材制作、安装与拆除、完工报告、根据比选人管理要求相关配合工作等,本项目预估合同总金额18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分为3个份额:

份额1:50%,预估合同金额9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份额2:30%,预估合同金额54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份额3:20%,预估合同金额36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 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应为具备专业团队及设备,工具的参选单位。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6参选人需提供相关生产能力证明:1500平米以上生产厂房的面积证明(如房产证明或有效期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提供生产厂房拥有人与参选人的所属关系(法人代表或股东相同、或者三年以上的合作关系证明)。并且提供厂房内具有专业写真机5台及以上、喷绘机2台及以上、威特UV加工设备2台及以上、专业雕刻、加工生产设备等的相关证明资料(发票或者租赁合同或者照片等)。

2.1.7参选人需具有零售连锁门店广告宣传创意、策划设计方案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份证明文件(合同/协议/订单及方案)。

2.1.8参选人需具有零售连锁店相关行业制作安装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个证明文件(合同/协议/订单及方案)。

2.1.9参选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协议/订单及方案)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3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至下午16时0分】。

3.2购买比选文件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3.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参选人需提供相关生产能力证明

(4)零售连锁门店广告宣传创意、策划设计方案经验证明文件(合同/协议/订单及方案)

(5)零售连锁店相关行业制作安装经验证明文件(合同/协议/订单及方案)

(6)3年及以上项目经验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协议/订单及方案)

3.4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圆整(¥300)】,售后不退。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9时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届时请参选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出席开标仪式。

5. 送样

参选人须在2016年12月19日16时前提交样品,样品内容、规格、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服务要求5.2.4.2道具、标准画面材料样品要求。

样品送至上海市世纪大道211号,联系人:谢蓓蓓,189*****076(工作时间 8:30-11:30 14:00-17:00),本次送样无需费用。合格的样品将进行封存。不提交样品及样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成交候选人公示将在(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项目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倪天士,卢懿】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htxzbgs@shte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标签: 物料制作 广告发布 营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