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证期间防护设备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换证期间防护设备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发改委第24号令)有关要求,在我省登记注册的16家防护设备企业已向我办提出资质延期、变更申请,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此期间,原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资质延期、变更防护设备企业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申请资质延期、变更防护设备企业名单(16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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