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1标段/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2标段/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汉宜、大随段通勤车辆服务项目3标段

1.2招标编号:HBJT-CTZN-*********

1.3服务地点:

1标段:通勤线路拟定:下午2:00,从城东大道北苑桥公交站(金五一建材城方向)发车,沿城东大道、港窑路、夷陵大道、东山大道、桔城路互通(武汉方向),沿三峡大道行驶至宜昌收费站,沿线停靠猇亭收费站、安福寺收费站、枝江收费站、车马阵收费站(终点)。次日 8:30 从车马阵收费站发车,沿原路返回。

2标段:通勤线路拟定:车辆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通勤车(1号车)具体运行路线和时间:根据员工进班当日中午13:00由武汉汉阳客运中心发车,经琴台上汉蔡高速,停靠蔡、永安然后沿汉宜高速各站所停靠,终点为车马阵收费站;第二天出班日上午8:30从车马阵收费站沿原路返回。车辆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通勤车(2号车)具体运行路线和时间:每周一(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早上8:30由武汉汉阳客运中心发车,经琴台上汉蔡高速,停靠蔡甸、永安,然后沿汉宜高速各站所停靠,终点为车马阵收费站;每周五(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下午15:00从车马阵收费站沿原路返回。

3标段:通勤线路拟定:每周一(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早上8:30由武汉汉阳客运中心发车,经琴台上汉蔡高速,沿京珠高速、汉十高速转大随高速,然后沿线停靠大随高速各收费站所,终点为随州东收费站;每周五(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下午15:00从随州东收费站沿原路返回。

1.4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江宜段、汉荆段、大随段提供通勤车辆服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辆中型客车的租赁服务(含车辆维修、保养,并提供驾驶员),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情况表

标段名称

通勤车服务路段

车型

数量(辆)

线路

运行时间

单价最高限价(元/辆/天)或(元/辆/次)

1标段

江宜段

中型客车(20座以下)

1

宜昌城区-车马阵(单程公里数:102KM)

每天(单程)

900元/辆/天

2标段

汉荆段

中型客车(34座以上)

1

武汉-车马阵(单程公里数:251KM)

每天(单程)

1555元/辆/天

中型客车(34座以上)

1

武汉-车马阵(单程公里数:251KM)

每周一、周五

2245(元/辆/次)

3标段

大随段

中型客车(34座以上)

1

武汉-随州东(单程公里数:180KM)

每周一、周五

2100(元/辆/次)

1.5计划服务期:

标段1:服务期限为3年,计划服务期为:2025年2月4日至2028年2月3日,具体时间以通勤车正式运行起为期36个月。

标段2:服务期限为3年,计划服务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勤车正式运行起为期36个月。

标段3:服务期限为3年,计划服务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勤车正式运行起为期36个月。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

1.7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3个标。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月 1 日至2024年1月 6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21 日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bctgs.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0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7-********

监管部门: 纪检二组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7-********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适用于1、2、3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适用于1、2、3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的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的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适用于1、2、3标段)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适用于1、2、3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通勤车

1

1、通勤车为中型客车(20座以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1标段)

1、通勤车为中型客车(34座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2、3标段)

2、车辆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车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的扫描件)。(适用于1、2、3标段)

驾驶员

1

提供身份证、操作证。

注:

1、投标人应按上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指标,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要求

通勤车

1

1、通勤车为中型客车(20座以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1标段)

1、通勤车为中型客车(34座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2、3标段)

2、车辆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车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的扫描件)。(适用于1、2、3标段)

注:

1、投标人应按上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指标,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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