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2024年12月20日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88万元,按照《关于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塔市农领办字〔2024〕21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8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44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82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12万元、国有农牧场资金327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经塔城市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两上两下”相互对应的原则;

二是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

三是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项目计划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资金规模(万元)

小计

中央衔接

以工代赈

少数民族发展

国有农场

国有牧场


塔城市合计44个



5088

2344

826

1512

327

79


1

塔城市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

塔城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与新疆冠元牧业有限公司合作,采购制冷解冻拆包间设备、牛排生产线、肥牛生产线、牛肉饼生产线、酱卤生产线、酥肉生产线、肠类生产线、丸子生产线、外包装生产线等设备及附属设施(以设计为准)

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

包智康

2400

1593.255



806.745



2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叶留拜村、库吉拜南村农村供水以工代赈项目

阿不都拉乡叶留拜村,库吉拜南村

改造供水管网4.7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271


271





3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库吉拜北村农村供水以工代赈项目

阿不都拉乡库吉拜北村

改造供水管网5.2公里左右及相关配套设施。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255


255





4

塔城市恰夏镇迟尼拜村、吉日克库都克村农村供水以工代赈项目

迟尼拜村、吉日克库都克村

改造供水管网16.92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恰夏镇人民政府

封鑫

300


300





5

阿西尔乡阿西尔村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

阿西尔村

建设自来水管道10千米、检查井及附属设施(以设计为准)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袁浩

230



230




6

塔城市二工镇南湖社区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

南湖社区哈勒奇勒克队

水塔1座和饮水管网5公里及附属设施(以设计为准)

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

蔡宝军

198



198




7

喀拉哈巴克乡喀拉哈巴克村、吐勒克库拉克村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

喀拉哈巴克村、吐勒克库拉克村

铺设自来水管道4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工后进行路面恢复。其中4公里为主管网,为两个村安装两套100立方的地下成品储水罐。(最终以设计为准)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刘江涛

145.827



145.827




8

恰夏镇喀依克巴斯村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

恰夏镇喀依克巴斯村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

自来水管道10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主管网采用pe管nd160、90、支管网采用pe管nd75、50、30)(最终以设计为准)

恰夏镇人民政府

封鑫

180

180






9

也门勒乡四工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工村

道路硬化4000平米,农田电力设施及配套设施等(最终以实际设计为准)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100



100




10

塔城市博孜达克镇窝尔塔博孜达克村漫水桥维修建设项目

窝尔塔博孜达克村

修复村内过水桥,长度70米、宽3.5米及附属设施(以设计为准)

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

包智康

65

65






11

阿西尔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克浅村、得日则加甫克村、下满致巴克村、江木尔扎村、喀拉达拉村

塔城市阿西尔乡34户脱贫户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共40亩地,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2000元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袁浩

8

8






12

阿西尔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得日则加甫克村

塔城市阿西尔乡1人连续在疆外务工就业三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袁浩

0.2

0.2






13

阿西尔乡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得日则加甫克村、下满致巴克村、楚坎村、江木尔扎村、喀拉达拉村

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100户,按照每头3000元补助。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袁浩

150

150






14

阿西尔乡自繁良种母畜(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下满致巴克村、楚坎村、阔克扩甫尔村

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18户,按照每只母羊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袁浩

29.58

29.58






15

阿西尔乡禽类养殖项目

新肯巴克村、奴拉村

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3户农民,按照每羽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袁浩

0.15

0.15






16

塔城市博孜达克镇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吉也克社区

养殖自繁良种母牛264头,每头母牛补助3000元补助。

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

包智康

79.2

79.2






17

塔城市博孜达克镇庭院经济到户补助项目

吉也克社区

利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种植蔬菜、苜蓿等,核定规模10.8亩,核定金额1.08万元。

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

包智康

1.08

1.08






18

塔城市博孜达克镇自繁良种母畜(羊)到户补助项目

吉也克社区

养殖自繁良种母羊,每只母羊最高补助300元。

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

包智康

10.2

10.2






19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巴斯博孜达克村、菲尔玛村、肯杰拜村、库勒村

对自繁新增母畜饲养3月以上的,根据畜种生长规律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每头母畜当年只补一次,每头补助3000元。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刘江涛

20.4

20.4






20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引进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库勒村、巴斯博孜达克东村、菲尔玛村

对购进牛等母畜饲养3月以上的,根据畜种生长规律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每头(只)母畜当年只补一次,牛每头补助4000元。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刘江涛

16

16






21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肯杰拜村、上喀拉哈巴克村、库勒村、巴斯博孜达克村、阿热散村、青岗村、巴斯博孜达克东村、菲尔玛村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2000元。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刘江涛

16.375

16.375






22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禽类养殖项目

上喀拉哈巴克村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刘江涛

0.05

0.05






23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阿热散村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1人连续在疆外务工就业三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刘江涛

0.2

0.2






24

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养殖(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加尔苏村、喀拉窝依村、沃布逊村、五井村

养殖自繁良种母牛53头,每头母牛3000元补助。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15.9

15.9






25

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养殖(骆驼)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沃布逊村

养殖骆驼4头,每头骆驼5000元补助。养殖骆驼4头,每头骆驼5000元补助。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2

2






26

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养殖(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泉水村、萨热吾林村、沃布逊村

养殖自繁良种母羊268只,每只母羊300元补助。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8.04

8.04






27

塔城市也门勒乡禽类养殖项目

三工村、阿牙克六升村、四工村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按照不超过成本的30%,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共计740羽。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0.74

0.74






28

塔城市也门勒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阿牙克六升村、巴斯六升村、加尔苏村、喀拉尕什村、阔克加依达克村、六升村、泉水村、萨热吾林村、四工村、沃布逊村、园林村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2000元,共计222.3亩。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22.23

22.23






29

塔城市也门勒自主创业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沃布逊村

脱贫户通过自主经营带动家庭增收,改善生活条件,取得相关资质或营业许可,生产或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上,正常经营至少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张鹏

0.2

0.2






30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库吉拜南村、乔拉布拉克村、库吉拜北村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1.122

1.122






31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禽类养殖补助项目

库吉拜南村、乔拉布拉克村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2.25

2.25






32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乔拉布拉克村、库吉拜北村、库吉拜南村

对自繁母牛等母畜饲养3月以上的,根据畜种生长规律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每头母畜当年只补一次,牛每头不超过3000元。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22.8

22.8






33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自繁良种母畜(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乔拉布拉克村、库吉拜南村、库吉拜北村

养殖自繁良种母畜(羊)只,每只母羊300元补助。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10.32

10.32






34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库吉拜南村、乔拉布拉克村、库吉拜北村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按照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统筹利用、综合开发公益岗位供7个脱贫户就业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6.468

6.468






35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库吉拜南村、库吉拜北村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2人连续在疆外务工就业三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孙健

0.4

0.4






36

恰夏镇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恰夏镇恩喀德克村、阿树塔斯、锡伯图社区、阿热勒村、窝尔塔阿树塔斯村

塔城市恰夏镇219个脱贫户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2000元

恰夏镇人民政府

封鑫

26.94

26.94






37

恰夏镇禽类养殖补助项目

恰夏镇锡伯图社区、阿热勒村、窝尔塔阿树塔斯村

塔城市恰夏镇19个脱贫户养殖50羽以上,饲养三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养殖成本的30%,每羽不超过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恰夏镇人民政府

封鑫

1

1






38

恰夏镇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牧场,阿树塔斯村,锡伯图社区

对自繁母牛畜饲养3月以上的,根据畜种生长规律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每头(只)母畜当年只补一次,每头3000元。

恰夏镇人民政府

封鑫

44.7

44.7






39

塔城市二工镇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也克苏社区

塔城市二工镇1人连续在疆外务工就业三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

蔡宝军

0.2

0.2






40

塔城市二工镇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乌宗阿尕什村、奇巴拉尕什、铁列克提、也克苏

对自繁母牛等母畜饲养3月以上的,根据畜种生长规律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每头(只)母畜当年只补一次,牛每头不超过3000元。

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

蔡宝军

9

9






41

塔城市窝依加依劳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农业机械引进项目

农业机械存置于塔城市窝依加依劳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于窝依加依劳牧场及周边地区。

购置2204的拖拉机、驱动耙、秸秆粉碎码条机,经营主体为塔城市窝依加依劳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刘新军

79





79


42

塔城市园艺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农业机械引进项目

农业机械存置于塔城市园艺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于园艺场及周边地区。

引进拖拉机(2604)1台及配套10系4铧犁一套、5米折叠耙一套。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刘新军

99




99



43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农业机械引进项目

农业机械存置于塔城市博孜达克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于博孜达克镇及周边地区。

引进7米2拉粮车2辆、拉油车1辆、(液压翻转犁4铧、动力驱动耙(4米))1套、(液压翻转犁5铧、动力驱动耙(5米))1套。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刘新军

228




228



44

2025年塔城市送茶入户项目

塔城市各乡镇

为塔城市现有的3492名低保户进行低氟茶发放,计划每人3公斤,每公斤30元(具体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马健

31.428



31.428




为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现将批准的“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渠道:

电话:0901-******

详细地址:塔城市建设街幸福巷2号农业农村局5楼项目办

邮政编码:******

附件1:塔城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xlsx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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