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除氟药剂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除氟药剂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物资/招标公司/北方事业总部
发布时间:2024-12-31 18:17:02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21 09:30:00
内容:
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除氟药剂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BF-2025-CG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除氟药剂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太原)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山西综改区”)潇河产业园区内配套污水处理厂,服务于园区工业企业。项目污水构成以光伏污水为主,少量经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放的企业生产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其中:华阳科技光伏废水*****m3/d;晶科能源光伏废水*****m3/d;潇河北区其他工业企业、学校及居民排放的污水*****m3/d。 潇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12万吨/天,分两步建设,每步6万吨/天。本招标项目为 除氟药剂 招标采购。
2.3招标范围: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除氟药剂,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见附件1。
2.4供应周期:预计2025年1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比选供货范围的企业;
(2)生产能力:企业为生产制造型企业,证明资料:企业(含全资子公司)具有环评报告或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或排污登记凭证或排污许可证等任意一项资料(后三项的“行业类别”须为水处理、制造类;不含研究、实验等非制造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财务能力: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货业绩:2021年12月1日以来累计除氟剂销售业绩不低于3000万元;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对应发票清单及发票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②用户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关键评审要素(包括日处理规模、合同签订日期、甲乙双方面盖章、同类药剂供货业绩相关内容);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受过环保、行政等处罚;证明材料为:“企查查”、“天眼查”等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APP查询截图(“经营风险”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企业。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1、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票申请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注明“除氟药剂XX包件标书款”字样)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bgsbfsyb@163.com),邮件主题为“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项目+XX公司+XX包件购买资料”,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1000元,售后不退。
4.4 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8:30时至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09:30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东五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东五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铁建发展集团(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联 系 人:岳少祥
联系电话:176*****981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银行账号:811*****790130*****0422(标书费收取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联行号:301*****035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 系 人:岑林
联系电话:18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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