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企业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企业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工作,我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具体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控有关要求

(一)调控时间:2025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共3天。

(二)调控范围:市区中心区(包括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

(三)调控品种:排骨、瘦肉、肋条肉(五花肉)、上肉。上述品种猪肉是指在我市市场普遍销售的良种猪,不包括黑猪、土猪等。

(四)调控企业:公开遴选5-7家守法经营、财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能力的调控企业,由调控企业组织调控点以稍低于市场价的调控价格销售平价猪肉。

(五)调控价格:猪肉调控价格参考调控前3天(2025年1月22日至24日)的平均价格确定,在调控实施前一天发布。

(六)调控经费:按照单位调控资金(最高按照2.81元/斤计,如调控期间市区中心区市场猪肉均价低于2.81元/斤,则按实际市场均价的12%计算单位调控资金金额)乘以各调控企业的实际销售数量(不高于计划调控数量)据实核算调控经费。调控结束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各调控企业的调控资金,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拨付调控经费。

(七)其他要求:调控期间,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到各调控点巡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照调控价销售猪肉。调控企业应按规定在调控点悬挂调控工作宣传横幅,销售检验合格的猪肉,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调控结束后配合做好调控资金审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食品经营的资质,持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开展猪肉等农副产品销售经营;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三)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组织能力;

(五)遵守上述调控有关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调控的企业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2中有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择优确定调控企业。

附表1: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申请表.docx

附表2:2025年春节猪肉价格调控企业评分标准.docx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752-*******,邮箱:fgjsfk@huizhou.gov.cn)




附件:

1.附表1: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申请表.docx

2.附表2:2025年春节猪肉价格调控企业评分标准.docx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工作,我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具体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控有关要求

(一)调控时间:2025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共3天。

(二)调控范围:市区中心区(包括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

(三)调控品种:排骨、瘦肉、肋条肉(五花肉)、上肉。上述品种猪肉是指在我市市场普遍销售的良种猪,不包括黑猪、土猪等。

(四)调控企业:公开遴选5-7家守法经营、财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能力的调控企业,由调控企业组织调控点以稍低于市场价的调控价格销售平价猪肉。

(五)调控价格:猪肉调控价格参考调控前3天(2025年1月22日至24日)的平均价格确定,在调控实施前一天发布。

(六)调控经费:按照单位调控资金(最高按照2.81元/斤计,如调控期间市区中心区市场猪肉均价低于2.81元/斤,则按实际市场均价的12%计算单位调控资金金额)乘以各调控企业的实际销售数量(不高于计划调控数量)据实核算调控经费。调控结束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各调控企业的调控资金,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拨付调控经费。

(七)其他要求:调控期间,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到各调控点巡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照调控价销售猪肉。调控企业应按规定在调控点悬挂调控工作宣传横幅,销售检验合格的猪肉,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调控结束后配合做好调控资金审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食品经营的资质,持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开展猪肉等农副产品销售经营;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三)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组织能力;

(五)遵守上述调控有关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调控的企业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2中有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择优确定调控企业。

附表1: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申请表.docx

附表2:2025年春节猪肉价格调控企业评分标准.docx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752-*******,邮箱:fgjsfk@huizhou.gov.cn)




附件:

1.附表1: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申请表.docx

2.附表2:2025年春节猪肉价格调控企业评分标准.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春节 猪肉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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