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招标公告
英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英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6082号文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人为英山县商务局。该项目已经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项目登记编码为YSCG-20161207-068。受采购人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政府采购事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英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
1.2 项目采购预算:约80万元
1.3采购内容:电商人才培养、中小企业孵化、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4服务期:1年
1.5 服务地点:英山县境内
2.2.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2.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3 供应商必须是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相关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信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之前)。
3.2本招标项目无须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见附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自行下载。
3.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现场交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月30日9时0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11号县工行院内四楼)。
4.3递交人应当携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查验)。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6.1采购人:英山县商务局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广场巷
联系人:芮展 电话:177*****198
6.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 系 人: 徐 淼
采购人: 英山县商务局(盖章)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12月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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