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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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SCHD202412-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127.171251 万元,招标人为宜宾翠旅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需采购场景艺术品一批,此次采购包括
货物的配送、装卸、技术指导、根据采购人设计要求进行场景布展、售后服务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
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
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
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后扫描成图片同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1553749303@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
七、其他
磋商邀请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
拟对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 购 编 号:SCHD202412-1
2.采购项目名称: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
3.采 购 人: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及采购预算
1.资金情况:已落实;
2.本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27.171251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李庄期来庄园度假酒店配套自营业态场景艺术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共 1 个包,本项目设置 1 名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
(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 月 8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日期及方式:
1.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
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
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鲜章)后扫描成图片同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1553749303@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原
件请于磋商当日交至磋商地点。
2.报名咨询电话:0831-5892220 。
3.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
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
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方式获取
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
磋商。
九、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 10 时 00 分-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工农街 30 号附 48 号 2 层 4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831-81872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2 号 5 层 9 号
联 系 人: 串老师
电 话: 1858313703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艺术品 配套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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