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LNWD-20242B07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核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0000元,招标人为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台
社。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D)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徽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胸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m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p,o,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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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
项目实筛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整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伟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孩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w0-20247ZB072
项目名称: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海城市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10000元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210000元
采购需求:
针对海城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日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
采购需求).
限务期限: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仲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鞋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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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胸网(m.cc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承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限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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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
京时问,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
发送电子邮件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查询0412-3161688辽宁伟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md2s168.c0.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部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
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规定时间以收到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度料仅限于领取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领取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法人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价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皮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使
非法人组织负资人)身份正明书原作(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铁。()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开户行:中国郎政储着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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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24138895
五、响应文件递交
裁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棱回迁楼61、62号)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了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g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明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则
项日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于本公告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lps:/bullelin.cebpubservice,co
八、监查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
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刀号】
联系人:孙彩芝
电话:0412-333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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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联系人:里志鹏、李佳聪
电话:0412-3161688
电子邮件:Inwddlgs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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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