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用房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营业用房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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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营业用房提升
改造项目(项目编号:A1500002024082605001001)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营业用房
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人保财险财会部函〔2022〕
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2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 49 号人保财险大厦
2.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比例 100%)
2.4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为综合性办公楼的提升改造,营业用
房装修建筑面积 18836.03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15315.2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
积 3520.83 平方米。建筑高度 64.55 米,地上 15 层,地下 2 层。
本次招标包括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采暖系统、
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预算金额:27034153.6 元(含税)。
2.8 质量标准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达到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9 工期要求:220 个日历日。
2.10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
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
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地址:http://www.gsxt.gov.cn/in
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十五日内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
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7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投标人承诺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的秩序。
3.9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
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
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
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 月 5 日,逾期不再受
理。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
9:9443/tpbidder),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5.4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
5.179:9443/BidOpening。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 49 号人保财险大厦
联系人:闫红玮 电话:1884702826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 6 号楼 502
项目经理:宗正月、黄文祺、樊璞
项目负责人:黄文祺、樊璞、宗正月
联系电话:18247158420、15024940221
邮箱:18247158420@139.com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9.其他要求
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
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业用房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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