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244*****0208)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购置土地并新建氢氟醚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氢氟醚生产装置年产能为2072吨。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控制室、门卫、消防泵房、动力中心、液氧储罐、液氮储罐、机柜间、丙类库、甲类库等(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和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180*****)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安全总监1名,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不可兼任;(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均须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总监驻场代表的任命书中还须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6)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备需根据项目建设阶段逐步投入。4、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 2025年01月0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招标机构邮箱yangxu@bcig.cn,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需要在上述网站完成注册、绑定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平台的投标操作,具体参照《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在线开标
七、其他
1.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至港仓东街、西至科创中心实验成果转化基地项目、南至港仓南路、北至次干路三。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Ⅱ期)-氢氟醚项目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设备调试、产能查定等。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占地*****平方米,建设投资*****万元(包含设备费、主材费、设备安装费、建筑及建筑安装费)。监理范围: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理。3.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02月01日至2028年03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02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6年04月01日至2028年03月31日。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
联 系 人: 白永浩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xcleqxmz@b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 系 人: 杨旭
电 话: 137*****028
电子邮件: yangxu@b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 产品目录 | 送货地点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付时间 | 物料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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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含氟有机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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