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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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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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新3123破1号 关于本院审理的英吉沙齐鲁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遴选并指定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英吉沙齐鲁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工业园区北区,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657万元,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家居、建材(不含涂料)销售;化纤、棉毛、羊绒的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棉花的销售与收购;纺织机械、机电产品的销售;对制造业、房地产业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编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企业破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2023年审核)》一级管理人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资产规模1亿以上)管理人工作的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5、优先考虑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人无被更换记录者; 6、优先考虑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人有参与破产重整案件且重整成功记录者。 三、申报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破产管理人,可于2025年1月5日18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2.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按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qq.com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4.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的补充及更换。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18时止。 五、选任规则 本院拟定于2025年1月6日上午12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经遴选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随机摇号选择出的第一家为本案正选破产管理人,第二家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则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企业破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2023年审核)》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摇号产生首选、备选各一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努尔麦麦提·艾木都拉 联系电话: 139*****534 特此公告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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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开选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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