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批准(ZZZB2025-B-015 号),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2025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二、项目文件编号:ZZZB2025-B-015号
三、采购人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六、采购预算:60万元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2025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三个园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八、项目实施地点:石河子开发区
九、服务期限:全年。
十、技术要求等相关信息: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机构乙级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的评估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级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工作业绩,要求成果文件需通过兵团自然资源局审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以上内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上均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8日。
(3)文件售出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8日。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2025年1月13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时间截止日前递交或邮寄至开标现场并经招标代理签收,纸质文件递交至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标书收取人:郑伊娴,联系电话188*****963。
十四、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1: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石河子市
联系人:蒲辉
联系方式:186*****03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上海城C座9楼
联系人:闫春艳 郑伊娴刘佳
联系电话:157*****145,188*****963,0993-*******(办)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标签: 园区土地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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