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寻建招公字[2007]05号
1.菖蒲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性质:公共工程;建筑面积:1082.97M2;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总投资约76万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内容;标段划分:一标段;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2)工程地点及计划工期:菖蒲乡菖蒲村,于2007年8月中旬开工,总工期5个月。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寻乌县中山东路7号(县建设局二楼建管股)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下午3:00-5:00)。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施工图纸光盘费1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07年8月03日15:00,提交到寻乌县建设局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工程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寻乌县建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寻乌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钟金来(或陈国鹏)
联系电话: 139*****215(或13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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