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产业集聚区A-03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西华县产业集聚区A-03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产业集聚区A-03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3日
现场公示:规划地块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调整论证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理位置
A-03地块位于西华县产业集聚区A片区。地块西邻经七路、东接中都路、北邻华兴大道、南接纬九路,交通区位良好。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8.32公顷。
二、用地现状及周边关系分析
1.现状建设情况
A-03地块内现状有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处,现状建成面积约1.46公顷,位于地块内东北部;有集中商业一处,位于地块内东南部,现状建设面积约5.48公顷;地块内西部为周楼村村庄,现状占地面积约5.78公顷;地块内其他现状用地为林地、坑塘和少量耕地。
2.现状用地条件
地块内地势较为平坦,高低相差不足2米,建设条件较好。
3.现状周边情况
A-03地块北部华兴大道对面为河南久晟科技塑业有限公司以及东明石化加油站,东部中都路对面为西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西部为周楼社区,南部纬九路对面自西向东分别为元坤供电有限公司、河南越布悠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4.现状道路交通条件
A-03地块北侧为华兴大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已建道路);东侧为中都路,道路红线宽度45米(已建道路);南侧为纬九路,道路红线宽度36米(已建道路);地块西侧为规划道路经七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规划道路)。
5. 现状市政设施条件
目前华兴大道、中都路已铺设给水、雨污管线,已架设电力线路。其余道路尚未铺设各类市政管网。
三、原规划情况
规划地块编号A-03,A-03地块包括A-03-01、A-03-02、A-03-03以及A-03-04四个小地块。其中A-03-01地块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2.35公顷;A-03-02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6.84公顷;A-03-03地块为交通枢纽用地,用地面积2.78公顷;A-03-04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70公顷。
规划地块东侧紧邻中都路,道路红线宽度45米;地块北侧为华兴大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地块西侧规划道路经七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地块南侧道路为纬九路,道路红线宽度36米。
A-03-02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1.2,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小于等于1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南;A-03-03交通枢纽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1.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大于等于2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南;A-03-04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大于等于3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南。
四、调整内容
1.地块周边路网结构的调整
A-03地块北侧华兴大道道路中心线,自中都路交叉口开始,向西至经七路交叉口略向北调整6.23米,道路红线宽度保持60米不变。规划调整后,进一步优化项目区域路网结构,道路网结构和走向更加合理,更加节约集约用地。
2.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
A-03-01地块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A-03-0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A-03-03地块用地性质由交通枢纽用地(S3)调整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A-03-0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
3.地块面积的调整
由于地块周边道路路网结构的调整以及个别地块实际出让范围的变动,A-03地块内的各个地块面积均有变动。A-03-01地块面积由原来的*****㎡调整为*****㎡;A-03-02地块面积由原来的*****㎡调整为*****㎡;A-03-03地块面积由原来的*****㎡调整为*****㎡;A-03-04地块面积由原来的*****㎡调整为*****㎡。
4.地块控制指标的调整
由于原地块(A-03)中地块编码A-03-0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与技术指标,对相对应的地块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规划A-03-04地块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小于等于1.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大于等于1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东、南,商业用地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4.0个/100㎡建筑面积。
五、调整前后对比
六、调整结论
该地块规划调整,有利于未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更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各类用地的协调发展,能优化产业集聚区的用地空间布局,能有效的提升产业集聚区的吸引力和发展潜力。
本次调整主要是用地性质的调整,并对调整地块的各项指标进行控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对于周边单位的用地开发,不会产生不利的外部效应;调整后不会对周边的市政、交通、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会对产业集聚区的协调发展带来积极作用。因此,A-03地块局部调整是必要的,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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