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长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长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莞市长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A*******号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75,000.00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说明

A包

东莞市长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09日 至 2016年12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现场购买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4号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4号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2月09日 至 2016年12月15日 止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长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699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

附件:

一、用户需求书:

*******" target="_blank">用户需求书.docx

二、招标文件:

*******"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东莞市长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doc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办公楼 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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