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托管服务引进第三方社会机构遴选公告

课后托管服务引进第三方社会机构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 (2022)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 (穗教基教 (2023)5号)以及《增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 (增教字 (2022)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更高质量地满足家长群众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课后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课后托管服务: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

2.课后素质拓展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体育类课程、艺术类课程、科技类课程、劳动实践类课程及其它非学科类精品课程等。


(二)服务时间:2024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具体以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学习的校历为准)。



三、遴选工作事项

(一)机构准入资格

1. 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必须要在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5月11日公布的《2024年增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培训机构准入名单的公告》规定的范围内。(不接受已经被除名的机构投标,另外,如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增城区教育局有最新的第三方机构入库名单则以最新的名单为准)

2. 第三方机构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宫、高校、体育科技协会等。其中,民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无违法纪录。民办非企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通过市级或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评估。

3. 准入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 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专项教练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教授资格证书。

5. 准入机构在学校开展的相关兴趣活动项目,须在本机构的经营许可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须配齐配足课后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


(二)机构服务要求

1. 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以及《增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引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托管服务过程必须保证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十项准则》的要求,负责好学生的安全,严格管理和规范服务;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到校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的意识;

3.准入机构必须为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学生购买相关保险;

4.学校仅提供场地和水电,引入的第三方机构要负责准备个性服务需要的一切设备,包括教材和教具;每次到校服务的人员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教室的设备,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更新;

5.准入机构收费价格应该不高于我区少年宫同等服务的价格,接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把家长需求、学校资源有机融合,助益学生全面发展;

6.须配齐配足课后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严禁利用学校为宣传阵地,通过其他方式宣传或开展校外增值服务;

7.必须立足公益普惠的出发点,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严禁利用学校为宣传阵地,通过其他方式宣传或开展校外增值服务。接受学校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8.准入机构必须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

9.准入机构必须保证其所作的承诺、投标期间所展示的条件、服务标准等均不得降低,否则学校可立即解除合同。

10.准入机构必须选派在课后服务工作中有一定管理经验人员(至少一名)作为我校课后服务工作驻点负责人。


(三)评估机制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分别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对准入机构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将满意度调查作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服务评价的重要参考。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家长、机构三方商议优化服务内容与标准。


(四)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可终止与第三方机构的托管服务:

1.提供虚假资质的;

2.托管服务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由本校认定或有关部门认定)的;

3.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4.年审有不良记录的;

5.把学校托管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6.综合满意度低于90%的。

因出现退出机制里的1-5条,而被学校终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均递交增城区教育局公示,且三年内不纳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选择。若发生其他学生安全事故或有损学校声誉的,合同立即终止,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资料清单

1.教育行政部门、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或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的公司资质等证明材料;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组织机构代码;

(2)税务登记证;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4)办学许可证(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5)机构介绍及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质文件等;

(6)提供“建融慧学”开户以及使用证明材料。

2.对拟安排进入校内进行服务的管理人员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以及专职、兼职教师数量及来源、管理安排情况、个性服务课程表,合法性及收费标准等说明材料;

3.课后服务内容实施方案、基本责任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时间、服务安全措施;为托管学生购买保险;把家长需求和学校资源有机融合;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不利用学校为宣传阵地通过其他方式宣传或者开展校外增值服务等。

4.证明公司实力的资产状况、经营方案、特色优势、经营经历及业绩、从事学校校内托管服务成功案例等内容;

5.所递交的文件资料请密封,并注明“遴选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课后托管服务项目文件资料”。


(六)评审流程及要求

1.成立评审小组:学校成立由家长、行政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 50%)。

2.资质审核:学校根据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交的相关资料,对参加遴选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

3.评审小组公开遴选:通过资质审核的机构投标人需要准备现场宣讲的PPT或者相关的介绍视频,并做好现场答疑的准备,本环节时间约 10 分钟。评审小组综合考虑本次投标第三方机构的资质、管理能力、师资力量、办学经验、社会信誉度、资金投入、收费合理、开办方案、资料齐备等遴选确定一家中标机构。

4.公示结果:学校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中标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时间

1.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前(资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递交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小学部)

3.每个服务机构只能提交一份服务方案,否则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参与遴选;不允许分包、转包,否则我校有权取消该机构遴选资格。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托管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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