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三期—昆明市房屋登记资料数字化二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三期—昆明市房屋登记资料数字化二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的委托,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三期—昆明市房屋登记资料数字化二期(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1招标编号:YDCOF********(重)。
1.2招标内容:10万册新增房产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1.3项目资金:已落实。
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项目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
1.6采购预算:970,000.00元。
1.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资格证明:包括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②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发票或专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拟派往人员中必须具有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并提供由公安机关出示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若为外地厂商,须在所在地设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如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支机构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驻昆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②如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的长期售后服务合作单位,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售后服务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1.8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向招标人或者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警培训中心正对面)
联 系 人:李繁、宁清
传 真:(0871)********
电子邮箱:ynydyw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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