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DR和浅层X射线治疗机房建设项目环境和预控评项目重采购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DR和浅层X射线治疗机房建设项目环境和预控评项目重采购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拟对DR和浅层X射线治疗机房建设项目环境和预控评项目(重)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DR和浅层
X射线治疗机房建设项目环境和预控评项目(重)
采购项目编号:PYSTL********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DR和浅层X射线治疗机房建设项目环境和预控评服务 | 1项 | 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需提供的环境和预控评服务项目相关材料详见本章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DR和浅层X射线治疗机房建设项目环境和预控评项目验收材料表》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安全事故、泄密事故等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询价通知书获取
领取时间: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
领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1号楼610招标采购办公室
文件价格:询价文件售价为每套0元。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六、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截标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9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1号楼610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关于报价文件提交的要求:
本项目相应文件必须采用现场提交,提交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拒收。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
联 系 人:耿工、刘工
联系电话:0771-*******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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