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法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处置的公告

关于对无法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处置的公告

为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工作,我局对历年来办理刑事案件中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了清理,发现部分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无法联系到当事人退还保证金,致使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滞留专户,现对该部分保证金进行公示。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请下列当事人(名单附后)到我局办理相关退还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我局将依照有关程序将滞留专户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上缴国库。

本公告发布后,需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缴款凭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在原办案单位引导下到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保障室办理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前未退取保候审保证金

序号

取保人姓名

收取年度

待取金额(元)

1

冀东风

2016

5000

2

陈泽全

2017

1000

3

高鹏

2020

1000

4

胡佳

2021

5000

5

王文强

2022

2000

6

陈海英

2022

2000

7

张培

2023

5000

8

肖雷

2023

3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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