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项目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遴选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项目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公开遴选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项目审核服务单位,欢迎具有响应资质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项目审核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审核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上控预算金额为*****元(含材料审核和实地核验费用)。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成本次遴选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近三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并有类似服务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服务要求

(一)按工作推进要求完成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二)成交单位需按工作推进要求向我局出具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专项审核报告和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事项专项审核报告各一式陆份。

(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履行保密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五、遴选方式

我局根据参加遴选单位的报价、资质、业绩、工作方案及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定。

六、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加遴选单位将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后,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8时前送至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经审定后在南宁市商务局官网上发布遴选结果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奕璇,0771-*******

吴 桐,0771-*******

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建设 专项资金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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