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龙华路以北10KV榔轴线、榔机线杆线改迁土建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开区龙华路以北10KV榔轴线、榔机线杆线改迁土建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龙华路以北10KV榔轴线、榔机线杆线改迁土建工程。

2、采购预算:******.82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磋商限价):******.39 元。

3、工程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经开区龙华路以北10KV榔轴线、榔机线杆线改迁土建工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属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内容包括顶管施工、工作井的砌筑、环网柜基础施工与接地、管沟土方开挖、管基处理、原有路面人行道拆除与恢复、草皮铺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评标时,依规查阅相关网站,如果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或者未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或者未按照要求的格式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均在资格审查中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内,有供应商提出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并提供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磋商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编制依据

2.1 长沙经开区龙华路以北10KV榔轴线、榔机线杆线改迁土建工程;

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

2.3 湘建价〔2020〕5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及的通知》;

2.4 2020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

2.5 [2022]14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6 材料价格按2024年10月《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预算缺项按长沙经开区财评《2024年长沙经开区常用材料价格手册》及长沙市财评《2024年第一期常用材料价格手册》。

3、编制说明:

3.1 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法取费计价。

3.2 本工程不可预见费5%考虑。

3.3 本工程水马围挡按4次摊销计入预算。

3.4 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按固定费率计算

3.5 本工程土方按长沙市智能渣土车运输,建设单位不提供弃土场,施工单位须将土石方运至合法卸土场,上限价运距暂按15KM考虑,结算时,运距按预算运距和实际运距取小值,并按天然密实体积计取卸土费。如承包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渣土证、城管局办理的卸土线路牌、经审核确认的卸土费凭证的,不计卸土费。施工项目中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必须提供以下三项竣工必备资料:①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办证文件;②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线路运行文件; ③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每日台账(含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行台数和运行时间)。

3.6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票据办理。

4、磋商报价要求:

4.1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

4.2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4.3最后报价时,需列详细报价清单。

二、相关标准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三、技术规格

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地点:位于长沙市长沙县,属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服务标准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评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建工程 线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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