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招标公告
副食品供应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SYJD-W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供货要求 | 交货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生鲜猪肉类、水产类、其他畜禽类、冻货类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相关食堂(湖南省长沙市),具体以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期1年。 | |
2 | 蔬菜类、水果类、粉面豆制品类 | ||||
3 | 粮油干调类、禽蛋类、乳制品及饮料类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预算: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包进行招标,根据每个标包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包同时投标,可兼投限中,最多只能同时中2个包。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将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同时在多个包中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则按照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由高至低推荐为前2包中标供应商,剩余包不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y.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在长沙市内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牌照的配送车辆(至少1台)和冷链车(至少1台)的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的必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图片、租赁合同以及2024年8月1日之前交纳租金的任意2次(含)以上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提供长沙市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的,须提供2024年8月1日之前交纳租金的任意2次(含)以上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牌照的配送车辆(至少1台)和冷链车(至少1台)的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的必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图片、租赁合同以及2024年8月1日之前交纳租金的任意2次(含)以上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长沙市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的,须提供2024年8月1日之前交纳租金的任意2次(含)以上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3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一楼会议室 。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一楼会议室 。
八、样品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7.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牌照的配送车辆(至少1台)和冷链车(至少1台)的证明材料,自有车辆的必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图片、租赁合同以及2024年8月1日之前交纳租金的任意2次(含)以上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长沙市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的,须提供2024年8月1日之前交纳租金的任意2次(含)以上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供应商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cscaigou@126.com。
(二)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三)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307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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