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安排,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KDY-2024-015

2、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20万元。

4、项目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区

二、采购方式: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采购制度规定,拟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三、采购需求:

1检测服务内容:

污染源
类别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名称

手工监测
采样方法及个数

手工监测频次

监测费(元)/

小计
(元)

废水

老污水处理站
医疗污水排放口
(1个)

1.pH

瞬时采样
至少3个瞬时样

1次/季,一年共4次

2.色度

1次/季,一年共4次

3.悬浮物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4.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季,一年共4次

5.化学需氧量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次/季,一年共4次

7.氨氮

1次/季,一年共4次

8.石油类

1次/季,一年共4次

9.动植物油

1次/季,一年共4次

10.挥发酚

1次/季,一年共4次

11.总氰化物

1次/季,一年共4次

12.总余氯

1次/季,一年共4次

13.粪大肠菌群

每月1次,一年共12次

14.沙门氏菌

1次/季 ,一年共4次

15.志贺氏菌

1次/半年,一年共2次

无组织废气

老污水处理站
周界

1.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1次/季,一年共4次

2.硫化氢

1次/季,一年共4次

3.臭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4.氯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5.甲烷

1次/季,一年共4次

废水

新污水处理站
医疗污水排放口
(1个)

1.pH

瞬时采样
至少3个瞬时样

1次/季,一年共4次

2.色度

1次/季,一年共4次

3.悬浮物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4.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季,一年共4次

5.化学需氧量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次/季,一年共4次

7.氨氮

1次/季,一年共4次

8.石油类

1次/季,一年共4次

9.动植物油

1次/季,一年共4次

10.挥发酚

1次/季,一年共4次

11.总氰化物

1次/季,一年共4次

12.总余氯

1次/季,一年共4次

13.粪大肠菌群

每月1次,一年共12次

14.沙门氏菌

1次/季 ,一年共4次

15.志贺氏菌

1次/半年,一年共2次

无组织废气

新污水处理站
周界

1.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1次/季,一年共4次

2.硫化氢

1次/季,一年共4次

3.臭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4.氯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5.甲烷

1次/季,一年共4次

1.监测费合计

0

2.采样费及交通费

3.税收管理费

包含

合计:

备注:①当老污水处理站停止使用时,则老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及无组织废气不再继续采样,其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②其他服务内容:按环保要求,在服务期间内按规定时间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数据、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2025年年度执行报告、在《江西省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上上传合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1. 技术要求:

1)、中标服务商提供测试用的仪器,按规范要求完成采样及检测工作,并对采购方提出的技术内容有保密义务;

2)、中标服务商遵从采购方现场指挥,做好安全检测工作;

3)、中标服务商根据采购方要求,及时完成检测工作和报告,确保检测的数据真实有效;

4)、中标服务商按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贰份报告。

5)、剩余样品处理方式:由中标服务商保存后销毁。

3、服务质量考核:采购方有权每月一次对中标服务商开展服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值

评价内容

1

检测时间

25

是否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时间进行上门检测,每延时一天扣5分。

2

检测内容

25

是否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每漏检一项扣10分。

3

出具报告时间

25

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每延迟一天扣5分。

4

上传数据时间

25

是否按采购方要求及时上传数据,每延迟一天扣除5分

合计

100分

备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服务展开服务质量评价,累计扣分达到10分(含10分)的,扣减当月检测费的10%;累计扣分达到20分(含20分)的,扣减当月检测费的20%。月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除甲方不用支付当月检测费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4、服务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区内。

5、合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年,如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6、付款方式:检测费按月支付,采购方按中标服务商每月实际发生的检测量据实结算。

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或终止合同:

a、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可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

b、供应商提供虚开、伪造、以及虚假增值税发票结算的。

c、通过买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成交的;

d、未严格执行已商定价格的;

e、提供商品质次价高的;

f、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

g、伪造、变造相关资质证明的;

h、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i、隐瞒失信记录的;

四、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各项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金额)和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2.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有履行项目主要内容及标准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详见附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报价最低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表:

污染源
类别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名称

手工监测
采样方法及个数

手工监测频次

检测费(元)/

小计
(元)

废水

老污水处理站
医疗污水排放口
(1个)

1.pH

瞬时采样
至少3个瞬时样

1次/季,一年共4次

2.色度

1次/季,一年共4次

3.悬浮物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4.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季,一年共4次

5.化学需氧量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次/季,一年共4次

7.氨氮

1次/季,一年共4次

8.石油类

1次/季,一年共4次

9.动植物油

1次/季,一年共4次

10.挥发酚

1次/季,一年共4次

11.总氰化物

1次/季,一年共4次

12.总余氯

1次/季,一年共4次

13.粪大肠菌群

每月1次,一年共12次

14.沙门氏菌

1次/季 ,一年共4次

15.志贺氏菌

1次/半年,一年共2次

无组织废气

老污水处理站
周界

1.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1次/季,一年共4次

2.硫化氢

1次/季,一年共4次

3.臭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4.氯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5.甲烷

1次/季,一年共4次

废水

新污水处理站
医疗污水排放口
(1个)

1.pH

瞬时采样
至少3个瞬时样

1次/季,一年共4次

2.色度

1次/季,一年共4次

3.悬浮物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4.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季,一年共4次

5.化学需氧量

每周1次,一年共52次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次/季,一年共4次

7.氨氮

1次/季,一年共4次

8.石油类

1次/季,一年共4次

9.动植物油

1次/季,一年共4次

10.挥发酚

1次/季,一年共4次

11.总氰化物

1次/季,一年共4次

12.总余氯

1次/季,一年共4次

13.粪大肠菌群

每月1次,一年共12次

14.沙门氏菌

1次/季 ,一年共4次

15.志贺氏菌

1次/半年,一年共2次

无组织废气

新污水处理站
周界

1.

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1次/季,一年共4次

2.硫化氢

1次/季,一年共4次

3.臭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4.氯气

1次/季,一年共4次

5.甲烷

1次/季,一年共4次

1.监测费合计

0

2.采样费及交通费

3.税收管理费

包含

合计:

备注:1、报价总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必须严格按此表格报价,每项检测内容检测单价标明。

七、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条目号

招标技术需求

投标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需逐条响应技术要求

八、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院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供应商须知

1、各应答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 2日至2025年1 月10 日上午9: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递交材料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西四楼418室

4、递交方式:直接送达。逾期送达或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公告发布媒体: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fzdyyy.com/)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94-******* 135*****410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附件: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领用承诺函.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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