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素旺诉前鉴定一案认知障碍、伤残、三期

关于郝素旺诉前鉴定一案认知障碍、伤残、三期


1、案件编号:(2024)襄诉前鉴字77号;

2、鉴定事项:一、请依法鉴定机构对郝素旺的受伤部位(认知障碍)进行司法鉴定。以及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全省范围内(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优选)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25.1.2-2025..1.7

5、联系人;路军0355-******* 188*****100

襄垣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

2025年1月2日

1、案件编号:(2024)襄诉前鉴字77号;

2、鉴定事项:一、请依法鉴定机构对郝素旺的受伤部位(认知障碍)进行司法鉴定。以及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全省范围内(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优选)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25.1.2-2025..1.7

5、联系人;路军0355-******* 188*****100

襄垣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

2025年1月2日

,长治市,襄垣县,长治,03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障碍 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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