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龙岗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龙岗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末,全区国有资产总额2,319.79亿元(不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以实物量统计),负债总额134.13亿元,净资产总额2,185.66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
2023年末,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25.38亿元、负债总额64.50亿元、净资产总额260.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9.56亿元、净利润4.2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62%。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区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9.96亿元、负债总额18.08亿元、净资产81.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净利润2.1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894.45亿元、负债总额51.54亿元、净资产总额1,842.9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985.2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09.1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着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不断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构建国企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大招商资源统筹力度,持续激发企业活力。
二是聚焦监管机制及重点领域,加强国资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强化预算及考核管理,持续提升国企监管效能。
三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着力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产业空间保障能力和产业综合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国企的杠杆、桥梁和托底作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重大产业基金在龙岗区设立与投资,助力深圳市“20+8”、龙岗区“11+2”产业集群建设。
二是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建设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组织开展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行动,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和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发展,2023年全区有7所学校交付使用,3个医院新院区大楼整体投入使用,完成8个小区优质饮用水改造和52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2023年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原有在外租赁物业面积约1.91万平方米,实现全区313所体育场馆开放共享。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全速推进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报审,优化空间布局;创新提升空间供给能力,通过工业上楼路径提供厂房约1,241万平方米,通过地块提容路径新增产业用房15万平方米。 二是全面排查储备土地安全隐患风险点,全力遏制新增违法占用国有储备地行为;制作龙岗区耕地保护图册,开展耕地常态化动态监测;加大水土保持建设力度,扎实做好水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全面推动“双碳”示范,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碳标识、产品碳足迹服务体系;强化年度国土综合变更调查,完成3,826个图斑调查工作任务,夯实自然资源治理基础。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不足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区属国企园区运营体制不够完善、产业战略布局有待优化、投融资体制亟需改革;金融企业引导基金投向与我区产业布局新定位不适配、考核机制与科技创新机制新要求不匹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认识有待提升,在建工程长期挂账问题仍然存在;水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生态环境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园区产业服务导向,建立产值视同利润考核机制,充分平衡好园区运营的经济效益与产业效益;加大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力度,加快国企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产业的布局进度;深化国企投融资改革,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强化引导基金对我区产业发展的支撑,全力推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车辆等产业基金的设立、投向工作;完善引导基金绩效考核机制,推动考核评价由返投导向向科技创新带动、产值营收贡献、招商引资等方面综合贡献导向转变。
三是强化“制度+技术”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在建工程转固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四是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深入开展节水典范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坚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人防+技防”结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标签: 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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