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采购公告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院内采购公告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NYWYF********

2.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项目限价: 9.8万元/年,19.6万元/两年

4.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二、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下午17点30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3报名资料

*温馨告知:报名资料除封面外,其他材料须双面打印,打印出来的资料盖章后,扫描成PDF版,各报名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一定要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评审环节等严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评审时间及地点: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通知符合要求报名公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者提供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需出具声明函,内容包含前面的描述,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投标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和成交资格)

四、联系方式。

莫老师:020-********(采购业务咨询) 邮箱:nywycgb@126.com

王老师:020-********(项目需求咨询)

黄老师:020-********(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采购文件.docx (327.87 K)

附件2:报名表.docx (12.28 K)

附件3:报名资料.docx (52.29 K)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系统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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