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8部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等8部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供销社,呼伦贝尔市本级各级预算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台账>的通知》(财库〔2024〕18号)要求,优化呼伦贝尔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呼伦贝尔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以下简称“整、建、促”)三年行动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内财购〔2024〕1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呼伦贝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落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