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比选公告

《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16:06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4:30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陈诗琦、许飞霞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东英、陈诗琦、许飞霞 0591-********
附件:
附件1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项目编号:KTZB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陈诗琦、许飞霞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东英、陈诗琦、许飞霞 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网站固定格式,不适用于本项目。具体详见下文“《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比选公告”的内容。

《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比选公告

致:北京中奕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博威祥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正式受邀请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的委托,对《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正式受邀请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KTZBG-*******

2.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福州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0

3、资格标准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比选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 3.1 资格标准中④⑤⑥⑦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②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4.3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比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招标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所要购买比选文件的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qq.com)。

4.4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月10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比选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比选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人姓名: 刘老师

电 话: 0591-********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

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邮 编: ******

电 话: 0591-********

传 真: 0591-********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陈诗琦、许飞霞 0591-********转806

电子信箱: **********@qq.com

10、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1001******19

1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82600018475

注:投标人应认真审查清楚相应缴费账号,因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评估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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