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保障食品来源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支部委员会研究议定,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定点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与竞标。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肉类:牛肉、羊肉、鸡肉、猪肉等;
2.蔬菜类:蔬菜、鸡蛋、水果等;
3.粮油杂粮类:大米、面粉、非转基因食用油类、炒米等;
4.调料类:食盐、酱油、陈醋、料酒、白糖等;
5.牛奶及饮料类:纯牛奶、酸奶等。
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有稳定供货能力与良好市场信誉。
3.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4.能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且可追溯来源。
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招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食材供货要保证新鲜、清洁、卫生,每批次食品原料要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具体要求
1.牛羊肉、猪肉、鸡肉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有效期内检验报告。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和瘦肉精检验报告。
2.蔬菜: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白面:有国家最新标准检验合格报告。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
4.非转基因食用油: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检验报告。
5.牛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6.鸡蛋:提供最近批次检验检测报告。
7.供货商应具备箱货车供货条件。按照学校要求应保证做到每天定时将所采购食材直接送达食堂验收,不能与其他货物混装。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8.学校与供货商达成协议后,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9.各类供货商竞标时必须承诺在保证食材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批发价格供货。
招标说明
供货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认真履行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进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评审小组对供货商投标资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实地考察供货商经营环境、规模等,初步选定若干名供货商。经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讨论、学校支部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西乌珠穆沁旗第二初级中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供货商并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
1.食堂食材供货商提供以下资质证件: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卫生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及报价清单、送货厢车照片、送货人员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营场所照片、学校食堂供货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证明)、供货承诺书等。报价清单为统一模版,从第二初级中学警务室领取。
2.将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写明店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递交至西乌珠穆沁旗第二次初级中学警务室,提交材料时必须在投标登记表上签字,无签字报名或未按截止时间内提交材料方属于自动放弃。
3.所有提交材料需交一份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和图片电子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学校邮箱xwqdezx@163.com。
报名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18时
供货期
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秦校长(150*****790)
西乌珠穆沁旗第二初级中学
2024年12月30日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