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将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FJYY-YG-W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购置预算 (万元)

1

1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用于检测DNA、RNA、蛋白和菌液等样品的纯度、浓度;

★2.光源:氙灯;

3.波长区间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00~800nm;

▲4.光谱分辨率:≤3nm;

5.检测范围:2ng/ul~1500ng/ul(dsDNA);

6.吸光度范围:0.04~300A;

7.吸光度准确度:≤1%(7.332A at 260nm);

8.具有:0.05 mm、0.2 mm和1mm三个光程,自动切换,设备可根据样品浓度在0.05mm~1.0mm范围内进行自动匹配及切换最佳光程,光程步进≤0.1mm;

★9.比色皿模式:满足菌液和细胞培养等实验要求,需配有比色皿模式;具有比色皿蛋白测定功能,且内置≥3种常用测定方法;

10.比色皿吸光度范围:0~4.0A;

▲11.具有OD600、全波长扫描、自动空白和检测、核酸和蛋白测试功能;

12.具有实验数据和图谱对比功能;

13.自带USB接口,可插U盘进行数据传输,具有连接鼠标或键盘的操作仪器;

14.具有数据打印功能;

15.单机配置要求:主机1台,10mm标准石英比色杯≥1对。

8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方资质文件一份(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一份,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17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9点30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福州鼓楼区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助理

2.联系电话:0591-********130*****260

,鼓楼区,福州,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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