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增补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增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和《浙江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1-2025)》等精神,为加快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双提升。现就2024-2025年开化县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增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县城商业设施。结合县域商业网点规划、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智慧商圈建设和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等工程,积极招引支持国内商贸流通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沉资源,高标准建设完善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共享仓储设施。支持提升改造一批县城商业综合体、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完善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等设施,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鼓励连锁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拓展新型消费业态,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共享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带动本地农产品市场、农村商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和商贸流通的竞争。
2.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发挥乡镇商贸中心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优势,引导建设一批现代化的乡镇商贸综合体,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进一步融合,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的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拉动作用,更好满足乡镇居民对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
3.推动末端网点建设。引导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等经营实体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新建改造一批村级连锁商店,加强标准化改造,将村级商贸的末端触角延伸到村民的“家门口”,满足村民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在此基础上为村民提供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递、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扩大便民服务种类。
(二)支持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
1.推进共配物流体系。将县城、乡镇和农村三级电商、物流、交通运输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发挥邮政、供销基础优势,加强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充分整合,补齐末端物流短板,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创新协同发展模式,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对接。
2.支持双向物流发展。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共仓储、邮政寄递等设施重组整合,下沉物流渠道,延伸县乡村三级,贯通“三点一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集聚,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创新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鼓励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统仓共配。
3.发展配送新模式。支持县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整合上下游供应商资源,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集配送、零售、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提高农村共同配送率和网点覆盖率。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为农村各类企业、商超、个体商户等提供家电、家居等大件物流服务。
(三)支持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
1.推进产地市场建设。支持建设农产品场地市场,推动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鼓励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专区。推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与县城商业网点布局有机结合,加强市场设施设备改造,把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为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助农增收。
2.推进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3.支持冷链设施建设。支持整合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冷链设施资源,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流通效率。引导支持生鲜电商、快递区及超市等流通企业建设具备冷藏设施的仓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相关报表;
(四)申报项目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申报材料
(一)《2024-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建设项目名单》(附件1);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承诺书(附件2);
(四)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于2025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县经信局917办公室,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不得合并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联系人:徐翔 游浩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1-2.docx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日
标签: 域商业体系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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