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广告推广服务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广告推广服务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广告推广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广告推广服务组织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广告推广服务。
2.2项目地点:东风长塘子以北。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采购内容:一切与项目广告推广有关的整体推广思路策划、平面设计、视频制作、自媒体账号运营、活动策划均由乙方提供,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整体推广思路策划:包括但不限于案名、定位slogan及VI系统、各营销阶段主要推广思路、推广slogan、平面表现调性、文案撰写等。
2.4.2平面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物料的画面及样式设计,具备原创插画配图能力,有专业的摄影师团队,具备照片拍摄、修图、剪辑、配文能力,有较大的图片素材库等。
2.4.3视频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视频的制作,有专业的视频拍摄制作团队(脚本创作、拍摄、场务、后期剪辑、配文和配音等),有主持人或演员资源,能够通过AI制作大量视频并完成口播或直播(最低要求:每天5条短视频、每天3场直播或口播),有强大的视频素材库等。
2.4.4自媒体账号运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账号、广告公司自有账号的运营、维护、更新、数据统计、后台留资、导客等能力。
2.4.5活动策划: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活动执行方案、活动现场包装设计等能力。
2.4.6乙方需根据甲方安排开展工作,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
2.5 服务周期:合作时间共计 7 个月;如到期当月已下单的工作在次月有连续性且没有全部完成的,则乙方应将已下单未完成的工作完成,不另计费用。
2.6质量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3.2比选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2项(含2项)类似广告推广服务或广告投放项目业绩。(提供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5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7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03室。
4.3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4每家报名费 6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评标1厅。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正甜
代理人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吴奕宣、周芸帆、张琳
电话:0871-********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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