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丰镇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招标公告
关于调整丰镇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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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于2024年4月10日提交了《关于提高供热费价格的报告》(丰建字〔2024〕19号)的文件,经丰镇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社会稳定性评估等工作程序后,丰镇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5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委上报的《关于丰镇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的报告》(丰发改字〔2024〕248号),经丰镇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价格调整标准
1、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4.2元/㎡.月调整为4.32元/㎡.月。
2、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行政事业单位5元/㎡.月和营业性企业及单位5.8元/㎡.月调整为5.2元/㎡.月和6元/㎡.月。
二、执行时间
自2025年-2026年供暖季起执行。
三、相关事宜
1、供热企业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此次供热价格调整的顺利实施;
2、供热企业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保障供热质量,做好服务工作。
3、供热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变相收费。
特此通知
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城市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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