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L2024-ZZJK-34-020

项目名称: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教育服务详见招投标文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9,720,000.009,7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合同包2(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6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76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教育服务详见招投标文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10,764,000.0010,76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标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9)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西安市公安局的备案证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标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9)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西安市公安局的备案证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6972feo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1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标包但至多中标一个标包。

(8)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周至县工业路西段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之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中环大厦A座23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29-********

陕西海之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安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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