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务段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公告

长沙机务段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公告


长沙机务段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采购,现将采购情况进行公告。

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其中定制品要求供应商具备本地生产加工能力以便协商及保证售后服务;电器设备须具备全国联保条件;3. 供方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铁道部通报整改期限内;4.供方提供所投燃气灶具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 供方提供市级或以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6.理解并遵守广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7.满足国家、铁道部、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要求的供方与长沙机务段联系,供方须将相关资质文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递交长沙机务段审核,审核通过后供方根据段方实际场地情况进行产品设计报价。


于2016年12月13日17:30前报名
联系人:长沙机务段总务
电话:****-********

标签: 食堂设备 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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