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5年1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DJ-********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8.6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人员3人,保洁人员4人。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2024-2025年度扬州市广陵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名录中(提供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在登记截止时间前(2025年1月6日17:30前)凭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登记并领取相关谈判资料、缴纳资料费;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登记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正副本均密封递交。
3、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仇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方式:王石磊 187*****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 话:187*****185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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