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常用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的询价公告
关于2025年度常用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常用办公用品定点供应
二、实施地点:本院机关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工商个体户;在漳平城区有实体营业网点;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可提供承诺函)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可提供承诺函) ;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提供承诺函)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就附件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1.报价表,按附件格式清单要求进行报价;
2.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4、所有提交的报价文件须一式两份。
九、其他
1、报价文件必须并统一于2025年1月8日10:00前以书面密封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漳平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315室,逾期不受理。联系人:许女士,0597-*******。
2、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价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本次采购于2025年1月8日10:30(北京时间)在本院开标场地开启,在严格审查报价人资质条件及评估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中标。
4、本院采购督察部门对询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交督察部门备查。
2025年1月2日
标签: 常用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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