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第二十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德惠市第二十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德惠市米沙子镇沃皮中心小学、德惠市第二十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编号:ZCKJ2025-CG0101;
2 项目名称:德惠市米沙子镇沃皮中心小学、德惠市第二十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 预算金额:每日用餐时由用餐师生支付,一餐一付;小学就餐人数约1300人/天,中学就餐人数约700人/天,最终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4 采购需求:德惠市米沙子镇沃皮中心小学、德惠市第二十七中学食堂委托经营,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经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内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率达到80%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率低于80%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或单位食堂);投标人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量化评级为B级及以上标准(新成立不满一年的餐饮服务单位除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委托经营业绩至少一项(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除外);
3.6 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连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8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周六正常接受报名);
2 地点: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1503室);
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下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77*****407@163.com">177*****407@163.com),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办公电话:177*****407)进行确认,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未确认或注明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证明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法人)正反面;
4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5 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2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惠市米沙子镇沃皮中心小学、德惠市第二十七中学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长德街道尚德华园
联 系 人:赵老师、时老师
办公电话:159*****235、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15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177*****4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177*****407
标签: 食堂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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