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21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
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MJ-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可行
性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5172 万元,
招标人为尉氏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
可行性报告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可
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可
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
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注:报名资料所有证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
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
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
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地点:开封
市金明西街芳邻一品北区 5 号楼 1 单元 3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尉氏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310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尉氏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310 会议室
七、其他
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林地可行性
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MJ-2025-001
2、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
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95172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服务内容:尉氏县 2021 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及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使用
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3)服务期限:从项目对接到取得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书
(4)服务地点:尉氏县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本项目标包划分:1 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
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财
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
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7、供应商具有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
供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
布公告日期)。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金明西街芳邻一品北区 5 号楼 1 单元 3 楼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资
格要求的资料。
注:报名资料所有证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
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
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
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310 会议室。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采
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310 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西路 512 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36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铭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宝业龙湖御城澜景园独立商业 A 区 205 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2235679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2235679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西路 512 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9378361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宝业龙湖御城澜景园独立商业 A 区 205 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371-2235679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